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

導讀05-02-01.性別工作平等法 105.05.18

節錄法規整理前與後之對照,原始法規共7頁,導讀共12頁。

不問性別的一視同仁是假平等,克服性別限制才是真平等!

多讀幾遍,發現其實很單純,翻來覆去的重點就在…

※  7~11  
雇主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並不得規約之事項

※14~17  
生理假/產假
育嬰留職停薪
育嬰留停復職與雇主合理解僱

※18~19  
幼兒2歲內之工時內育兒哺乳時間 
幼兒3歲內之育兒每日彈性工時 

※20       
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,全年限7日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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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05-02-10.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103.09.29

節錄法規整理前與後之對照,原始法規共2頁,導讀共3頁。 本辦法規範性別工作平等法※37<2>勞工申訴之法律扶助項目、金額、流程。 表格化永遠比文字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