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錄法規整理前與後之對照,原始法規共2頁,導讀共2頁。
檢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勞工法令者:
1. 資 格:主為事業單位內部勞工,但其他發現違法者亦可提出檢舉。
2. 檢舉人:需具名、具聯絡方式、有具體內容。書面或言詞敘明均可。
2. 檢舉人:需具名、具聯絡方式、有具體內容。書面或言詞敘明均可。
3. 受理人:應將言詞檢舉者作記錄並為檢舉人保密身分、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檢舉人。
節錄法規整理前與後之對照,原始法規共2頁,導讀共3頁。 本辦法規範性別工作平等法※37<2>勞工申訴之法律扶助項目、金額、流程。 表格化永遠比文字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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